索引号: | 002482306/2023-01514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3-09-26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征集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清单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迭代深化“示范促廉、制度固廉、监督守廉、数字助廉、清风护廉”的“五廉协同”行动,进一步完善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迭代升级《浙江省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清单S0 》,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征集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清单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主题
重点征集各地、各单位在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中加强小微权力监管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案例以县级为主,可以拓展至地市或村镇级,省级相关部门推荐的案例运用层面可以是全省。案例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是明晰村级组织权责,加强村级监督机制建设;二是发挥村民民主监督作用,创新村务监督机制;三是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探索“政经分离”改革治理模式;四是打造智慧监管平台,数字赋能清廉村居建设;五是严格村级财务管理,织密立体监管网络。对已纳入《浙江省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清单》的案例,若无重大迭代升级,不在此次征集范围。
二、案例要求
(一)创新实践经验。推荐的案例应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创新性,可操作、可复制、能推广。要着眼实战实效,聚焦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中的关键领域和环节,突出小切口,提炼总结具有创新性的成熟实践经验,推动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
(二)严格编写把关。案例材料采取“文字+图片”形式,文字材料包含基本情况、做法成效和经验启示三部分内容,篇幅控制在2000字左右;图片要与主题相吻合并配以说明,避免会议、办公类场景图片,数量1—2张(不小于5MB);同时将文字材料按要求精炼成制度清单(见附件1)。
(三)及时审核报送。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案例征集的审核推荐,原则上每个设区市可择优推荐1个典型案例,省级相关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自主推荐。案例材料请于10月27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电子版通过浙政钉同步发送。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合作经济处金英文,电话:13758830010(浙政钉同号)。
附件:1.浙江省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清单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
浙江省清廉村居小微权力监管制度清单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制度名称 | 短板问题 | 监管制度 | 实战实效 |
例 | 村级物资 “一网采购” 制度 | 村集体物资采购面广量大,集体资金流向把控难,容易出现村级物资采购交易过程不公平、不公正等现象,从而滋生“微腐败”。 | 村级物资一网采购制度: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生产建设需要而采购的同一项目或2个月内采购的同类物资,累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采用村级发布需求、镇街审核项目、供应商实时竞价投标、县级监督管理的“一网采购、全程公开”全流程线上采购交易模式。 1.搭平台,明确各方职责。设立每个村的村级采购端口,图文并茂发布村级物资采购相关要求;设立每个乡镇的审核端口,对村级采购要求进行合理性、规范性审核把关;设立县级监督端口,审核供应商资格,对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统计分析。 2.拓渠道,畅通交易流程。供应商通过网上申请或现场提交的方式完成注册、登记入库,通过物资发布向村级采购方展示可供商品信息,并在线上开展竞价或投标,实现村级物资采购过程全公开。 3.优机制,确保交易规范。实行诚信指数考核,一旦供应商诚信分低于80分,即列入“黑名单”,取消供应商交易资格。通过典型案例通报,督促镇村在采购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原则,做到规范交易、严以用权。完善交易分类处理机制,分类实施交易中止、终止、交易完成和流标。 | 绍兴市柯桥区在全国首创农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平台,自2018年5月平台启用以来,截至2022年6月底,已有937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完成资格审核、正式入库,完成交易3942笔,成交金额超1.95亿元,成交均价比预期最高限价降低10%以上,“节流”成效明显。 |
填写说明:1.制度名称精炼准确,不超过15个字;2.短板问题、监管制度和实战实效简明扼要,精准体现特色亮点,内容分别控制在100、500和200字以内。
附件2
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改革办、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审计厅、省大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