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以城乡融合赋能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2024-03-22 15:20:05

信息来源: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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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宁市持续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强村富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深度融合,有力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2023年,农业总产值37.74亿元,农业增加值22.44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411元,连续13年保持嘉兴第一;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8015元;城乡收入差距比为1.53:1。

一、聚焦产业振兴,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一是加快高能级平台建设。农业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农业示范园、潮禾水稻全产业链综合示范基地等项目建成投产,引进亿元以上项目6个,累计实施项目41个。二是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成立现代农业产教融合联盟,开展“七个一”的合作模式,全市累计实施农业“双强”项目11个,农业科技进步率达到73%。三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成功创建省“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县;拥有全国最大的澳洲淡水龙虾繁育场;全市累计建成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10个。

二、深化“千万工程”,打造和美乡村新高度

一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暨迎亚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强化“月度暗访、季度督查”工作机制。二是推进未来乡村建设。出台《关于推进海宁市全域未来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域未来乡村数字化平台入选全省2023年度未来乡村数字化应用数据对接试点名单。三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打造长安镇“花漾年华风情线”等4条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线。星级共同富裕村创建圆满收官,全市累计建成星级共同富裕村139个。长安镇、周王庙镇成功创建省和美乡村示范镇。

三、深耕共同富裕,走稳强村富民新道路

一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出台第八轮“强村富民”扶持政策。累计实施飞地抱团项目38个,培育强村公司60家。2023年行政村经营性收入160万元以上全覆盖。二是深化“十万农民变股民”计划。2022年创新启动实施“十万农民变股民”培育计划,创新建立农业标准厂房增收新模式,目前全市35个共富体项目完成入股,覆盖农户近5500户。三是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统筹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工程、深化农创客培育工程,累计培育农创客890人、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842人、高素质农民513人。完成省级家庭农场整体提升县创建,现有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7家。

四、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

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省级“浙农经管——产权交易”先行先试为契机,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全国首创开展村股份合作社股权公开交易。全市累计完成农村集体产权交易8765宗,成交额23.79亿元。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全过程管理,累计流转土地总面积26.01万亩,流转率71%;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全覆盖,贷款余额1.09亿元。三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改革。圆满完成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发布全省首个地方标准《乡村自治规范》。成功创建省级善治(示范)村120个、清廉村居标杆村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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