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06/2024-0012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 | 生成日期: | 2024-05-07 |
文件编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关于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要求,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专家论证,拟推荐杭州市临平区、平湖市、湖州市南浔区、龙游县、丽水市莲都区等5个县(市、区)为2024年度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现予公示。现就有关公示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反馈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农业农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780161,0571-86757790。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
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