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皖农业农村工作交流合作座谈会在杭召开
8月17日上午,浙皖农业农村工作交流合作座谈会在杭召开。会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签署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合作协议》。浙江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王通林,安徽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汪学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唐冬寿,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鑫,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应金岳等出席。
王通林表示,此次座谈会,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浙皖农业农村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也是高质量抓好2024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议定事项落实的具体行动。浙皖两省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通、业缘相融,农业农村发展互补性强,在农产品产销合作、农业绿色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有着坚实的合作基础、广阔的合作前景。今天两省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浙皖两省农业农村领域合作迈出了新的步伐。他希望以此为新的起点,锚定目标、携手并进,共同打造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示范,为推动长三角农业农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汪学军在会上简要介绍了安徽省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并就签署合作协议提出倡议,希望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打造推介一批皖浙边界精品和美乡村风景线;促进科技融通,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跨省合作,构建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联合体,推动区域优良品种和适用技术的协同示范;推动要素流通,加快推动省际交界地区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联盟、组团等方式共同探索共富模式,实施农业人才联合培养计划,加强农业人才跨区交流合作;保障市场畅通,推动区域农产品产销体系合作共建,促进市场信息互通、标准体系互认、市场发展互融,畅通优质绿色农产品省际循环,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监测追溯。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以深化“千万工程”为引领,按照机制共建、模式共推、信息共享的合作机制,围绕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共同推进乡村“土特产”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生态转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六方面合作,进一步加强浙皖两省农业农村领域交流合作,实现资源互补、要素互联、产业互动、市场互通、经验互学,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