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抓“四项收入”稳步提升农民增收
一是抓资源开发,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系统修订《绍兴市越城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将资产资源最高出租年限延长到20年,建立市场化价格调节机制,切实提高村级资产的市场竞争力。积极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激活闲置农房39宗,引入社会资本2810万元,带动农民增收146万元。二是抓增岗就业,提升农村工资性收入。发挥“三农”政策导向及助推作用,以项目建设促进共富共赢,如引进富盛镇诸葛山村竹制品加工项目,为村集体每年增收8.85万元,同时以毛竹销售带动村民增收,今年已增加农民收入40余万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岗上门服务,低收入农户参与公益性岗位达40人次,走出了一条“组织联建、项目联融、产业联兴”的农民增收新途径,使闲置劳动力成了富裕动力。三是抓强村发展,提升农民经营性收入。出台强村公司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规范和促进强村公司运营发展。依托府横街小吃一条街建设和激活,打造富有越城特色的农产品展销馆,推动皋埠、富盛、陶堰等3个镇级强村公司农产品销售,预计今年可为每个强村公司增加利润超10万元。半年度,全区集体经济总收入增幅14.57%,经营性收入增幅20.2%,均位列全市第一。四是抓兜底保障,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紧盯低收入农户重点人群,城乡低保标准从1050元/月提高到1134元/月,开展“慈善济困迎新春”“温暖童心 与爱同行”等慰问活动,发放慈善资金127万元,受益家庭158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