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的通知
2025-01-16 14:50:29
信息来源: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要求,为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与验收工作,规范县级成果编制清单、内容、方法及验收要求,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现予以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高质量推进县级成果编制与验收工作。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