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三农:土壤三普大事记|岁序更新,首月不息,2025启航再出发

2025-02-18 14:19:28

信息来源:微观三农

浏览次数:    字体:[ ]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迈入2025年,是土壤三普计划中的收官之年,这一年,任务尤其重,责任尤其大。当前,国家层面在指导各地加紧做好内外业审核验收的同时,加快引导各地推进成果形成。1月份,全国土壤普查办密集召开多次会议,强化质量,谋划成果;各省也在加紧内外业收尾工作,工作重点逐步转向成果形成。下一步,进度慢的省份要赶一赶,进度快的省份要做好示范,保证一个都不掉队,查得准又快。


  • 国家部署 

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开展情况 

1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夯实‘三农’基本盘,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情况。 

对于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张兴旺介绍: 

2024年,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要抓手,统筹推进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各项重点工作,有力促进了粮食生产丰产丰收。 

一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分类指导各地推进农田建设,优先在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明确田块平整、通水通路等基本要求,提升建设质效。狠抓年度建设任务落实,2024年全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超过800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超过1000万亩。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在全国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整治质量不达标、设施不好用等问题,千方百计确保建设质量,真正做到建一亩成一亩。 

二是加强退化耕地治理。深入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支持东北4省(区)统筹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土壤侵蚀防治、肥沃耕层构建,累计保护黑土地超过4亿亩次。依法严厉打击盗挖盗采等破坏黑土地行为。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在松嫩平原苏打盐碱地、滨海盐碱地、西北内陆盐碱地等区域分类探索治理模式和路径。 

三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基础工作。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圆满完成了外业调查采样任务,累计采集样点287.2万个、采集样品311万份,样品测试化验进度达到97%,可以说给全国的土壤来了一次“全面体检”。 


全国土壤普查办举办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形成培训活动 

为落实《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快推进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的形成,加强成果质量控制,全国土壤普查办于1月21日举办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形成培训活动。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黑龙江省肇源县、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作县级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典型汇报,广东省作省级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典型汇报。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研讨会在京召开 

1月14日,全国土壤普查办在京组织召开成果编制研讨会,全国土壤普查办各工作组负责人及8个典型省(区、市)土壤普查办负责同志、技术专家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2025年是土壤普查成果编制攻坚年,任务艰巨。一要明确责任主体,市、县土壤普查办是第一责任主体,成果汇总汇交单位是直接责任主体;二要总体谋划成果形成,明确优先序,列出时间表、任务清单、路线图;三要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发挥专家作用,开展沉浸式指导、过程指导,及时解决问题;四要加强质量控制,压实成果编制单位内部质量控制,组织专家开展外部质量控制,充分发挥各级专家作用;五要加强土壤普查数据安全管理和成果应用宣传报道。 


全国土壤普查办编制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管理办法》并召开线上培训会 

为指导各地加强数据安全管理,1月9日,全国土壤普查办编制印发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管理办法》,明确了数据类别级别、数据安全责任、数据存储与获取、数据处理使用、数据转移与销毁、数据风险评估与应急管理等内容,压实各级主体的数据安全责任,规范数据处理活动,强化数据闭环管理。 

1月20日召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管理办法培训会。全国土壤普查办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土壤普查办数据管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等300余人参会。会议强调要加快数据申领进度,细化数据管理流程,明确数据安全责任。下一步,全国土壤普查办将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组织专家对各地数据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抽验,确保安全、高效使用数据,推进各地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工作。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本库样本流转技术培训班举办 

1月2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本库样本流转技术培训班举办,来自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青岛等地土壤三普样本流转的执行单位(如制备中心、省库等)负责人参加培训班,本次培训班主要进行土壤样本流转技术要点强调、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培训。 


  • 各地动态 

统筹协调推进 

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内业技术组专家到重庆调研指导 

1月7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内业技术组专家到重庆调研指导土壤三普样品库建设与内业数据审核工作。专家组在调研中指出,要尽快推进数据阶段性申领,完成整体数据审核;及时推进内业验收,推进专项成果编制;强化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土壤普查办主体责任,发挥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和监督作用,同时压实土壤三普任务承担单位的责任。重庆市土壤普查办表示,将严格按照专家组要求,清单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实实在在学习理解文件精神,增强工作责任心,把握好时间节点,结合重庆实际和特色,积极谋划土壤三普成果,强化成果运用,做好土壤三普宣传工作,全面支撑重庆市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召开土壤三普工作推进会 

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普查办专班组织召开土壤三普工作推进会。会上,外业调查采样组、内业平台组、盐碱地专题调查和质控组人员分别汇报了目前的工作进展。在外业调查采样方面,表层样已清零,全部完成调查采样并上传平台,剖面样经各采样单位自查后还有18个样点因天气问题未完成重采,已有65个旗县完成外业验收,样品入库已完成70%,整段标本入库已完成61%;在内业测试化验方面,全部土壤样品已完成测试化验,数据已上传平台,自治区数据审核报告已报送国家并收到反馈,10个盟市已进行数据拷贝;在盐碱地专题调查方面,全区88个旗县盐碱地实地校核工作已全面完成,对存疑图斑及分布面积与当地专家展开讨论,基本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截至目前,自治区区盐碱地专题调查自治区级成果已初步完成。 


牢把数据质量 

山西省:召开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数据审核视频交流会 

1月12日,山西省耕地质量中心组织召开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数据审核视频交流会。交流会上,清徐等12县(市、区)对本县域内业数据质量报告编制情况进行了重点汇报;有关专家对12个县级数据审核汇报交流情况进行了点评,并对破解当前数据审核存在的难题和提高报告编制水平进行了专题研讨。 

会议要求,一是压实数据审核责任。二是做好历史资料收集,各县要抓紧收集土壤二普、果园土壤肥力状况调查、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数据、多目标地球化学参数等宝贵历史数据,加强数据提取分析,做好数据比对应用。三是严谨审核工作作风,严选能力过硬、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数据审核,严禁出现数据审核走过场等问题。四是完善数据溯源复核机制,各地要做好外业调查信息关联分析,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对问题数据进行全面溯源分析。 


湖北省:召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数据库平台建设推进会及数据管理与应用培训会 

1月11日,湖北省土壤普查办在华中师范大学召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数据库平台建设推进会及数据管理与应用培训会。在省级数据库平台建设推进会上,华中师范大学就省级数据库平台建设总体情况、设计开发、数据管理分发等进行汇报。会议围绕土壤普查数据领取和下发、数据库安全存储设备、数据大模型建设、数据应用系统开发、数据库与样品库融合等课题开展深入探讨。与会专家对省级数据库及其应用平台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要以数据为核心打造亮点,明确目标定位,注重底层技术和安全建设,建好、用好、管好数据库,为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及后续应用打牢基础。在土壤普查数据管理与应用培训会上,专家从新技术与土壤普查的融合模式,质量初检的详细流程、标准及要点,成果汇交常见问题,数据管理和安全使用相关要求,省级土壤普查平台整体设计思路,成果编制、数据审核等方面进行讲解并答疑。 


西藏自治区: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数据审核工作 

1月10日,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了全区土壤普查内业数据自治区级审核意见通报会议,标志着西藏自治区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完成内业数据审核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土壤普查办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紧盯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实验室抓好问题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好外业调查采样队伍,彻底解决土壤三普内业工作发现的问题。强化外部监督检查措施,对自治区级数据审核后整改不到位的,坚决退回整改,确保内业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成果形成 

黑龙江省:召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形成工作推进会议 

1月21日,黑龙江省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成果形成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强调,黑龙江省盐碱地分布面积大、范围广,全面摸清盐碱地资源的数量、范围及程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将为黑龙江省开展盐碱地综合改良利用提供科学底数。会议要求,各级土壤普查办、项目承担单位要压实责任,加快推进盐碱地数据审核工作,优先保障盐碱地样品数据的复核复测进度,各县(市、区)配合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盐碱地分布范围、面积、程度等成果的确认验证工作,按照此项工作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全力推动盐碱地专题调查工作,形成具有本省特色专题成果。 


陕西省:召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分类系统修订研讨会    

1月16日,陕西省土壤普查办在浐灞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分类系统修订研讨会。会上,与会专家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暂行土壤分类系统(修订版)〉意见的函》要求,结合陕西省原有土壤分类系统中土类定义、土种划分等内容,研讨土壤分类系统修订方法,为完成陕西省土壤类型鉴定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湖北省:省土壤普查办赴十家技术单位调研本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数据管理工作 

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湖北省土壤普查办带队,多名省级土壤三普专家组成的调研组,赴承担湖北省县级土壤三普成果编制项目的10家主要技术单位,调研土壤三普成果编制与数据管理工作。本次调研通过集中座谈、资料查阅、实地参观的方式开展。 

调研组要求,各技术单位要把各自优势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全力推动土壤三普成果编制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加强数据管理。三是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对各地土壤分类方案修订方案,土壤类型图等重点阶段性成果进行监督检查。四是要加快工作进度。五是吃透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会后省土壤普查办将对各成果编制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发布一期问题答疑,确保各地成果形成逻辑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统一。 


上海市:召开普查成果编制工作推进会议 

1月2日,上海市土壤普查办组织召开了市级成果编制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土壤普查成果能充分反映本市土壤资源的家底,能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的状况、变化趋势和突出的问题,为土壤改良治理、优化利用提供科学决策。一是注重成果质量,要结合上海实际和土壤历史变化,做好对普查成果的原因分析,确保数据客观真实。二是突出成果应用,要围绕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实施、耕地质量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挖掘成果应用价值。三是抓好工作进度,在进度服从质量的前提下,力争上海市普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四是做好保密工作,在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正式公布之前,要严守普查工作纪律,保守普查工作秘密。 


       其他 

陕西省: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县级自验工作 

1月21日,陕西省组织开展了内业测试化验县级自验,全省 97个县(区)均符合相关规程及规范要求,全部通过自验。按照要求县级自验由市级统筹组织,各县(区)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由熟悉内业检测技术和内业质量控制,且了解当地土壤资源、农业生产状况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专家。专家组通过资料查阅、数据审核、集中座谈等方式,对内业工作过程规范性、内业测试化验数据质量、县域成果编制数据集3大内容的10个小项共34条验收评分标准开展逐条验收评价。 


吉林省:召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省级验收会 

1月14日—15日,吉林省土壤普查办组织相关专家在长春市召开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省级验收会。专家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样点资料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持证上岗、样点代表性选择、样品采集、成土环境与土壤利用、剖面层次划分、剖面形态观察、土壤分类、过程记录、质控和整改等方面分别对表层和剖面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进行点评质询。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实验室内业工作规范性验收评分 

1月8日—10日,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组织由国家级专家担任组长的实验室验收专家组,对承担广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3年和2024年样品制备、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工作过程规范性验收评分。验收会上,专家组通过听取实验室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实验室人员资质、质量质控方案、方法验证报告、样品制备及检测记录、自评报告等材料,查看样品制备视频监控记录,现场询问实验室负责人等方式,进行评价评分。专家组经认真核查论证,认定承担广西土壤普查任务的4家样品制备实验室、18家样品检测实验室的工作过程规范性均符合各项评定标准,一致通过验收,并对各类实验记录、报告进行梳理提出改进意见。 


浙江省:省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土壤三普宣传片制作研讨 

1月9日,浙江省土壤普查办组织讨论了土壤三普宣传片制作思路,从土壤普查意义、组织架构与工作机制、信息化平台支撑、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成果落地与应用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宣传片作为全省土壤三普工作的记录和传播工具,能为观众提供直接且生动的信息传递方式,具有展示、科普、教育等多种功能,制作宣传片展示浙江省土壤三普工作过程与特色将是浙江省今年重要的一项工作。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