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6-12 16:57:19

信息来源: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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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要求,2025年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成果形成工作。为确保高质量形成土壤三普成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本方案,严把成果编制质量,分类分级分阶段高质量形成普查成果。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地区的成果形成工作方案,2025年4月底前报全国土壤普查办备案。

联系人及方式:朱春权010-59191297


附件:国土壤普查办发〔2025〕5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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