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06/2025-0017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5-06-24 |
文件编号: | 浙农专发〔2025〕26号 | 统一编号: | ZJSP65-2025-0003 |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助力缩小“三大差距”,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三农”标志性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要求,现印发《“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24日
“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全覆盖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加快缩小“三大差距”,打造共同富裕先行示范“三农”标志性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工作要求,助力农产品品牌赋能提升,现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以“千万工程”统领牵引缩小“三大差距”战略目标,围绕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以全链实现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牌提能为导向,以一码赋能、全链追溯为基本手段,充分发挥“浙农码”在农业生产领域标识、溯源、预警等功能,提升“码汇大数据、码通大市场、码优大服务”数字化管理效能,助力农产品优质优价发展机制构建,为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先行探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2025年,建成数字农业工厂300个,3大类15种重点品种农产品实现重点主体“浙农码”承诺证开具全覆盖,针对龙井茶、地方猪、中华鳖、杨梅等20种“土特产”建立“浙农码”品牌数字化管理机制,“浙农码”赋码用码总量超10亿次。
到2027年,通过“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品牌市场认可度和影响力显著增强,优质优价机制初步形成:
——“土特产”主体全覆盖,“浙农码”全面覆盖省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者,“浙农码”赋码用码总量超16亿次,全省建成100家全产业链“亮码”主体,数字农业工厂1000个以上;
——“土特产”产品全覆盖,“浙农码”标识与承诺证深度融合,重点主体生产经营的3大品类20种重点品种农产品实现全链条式数字化追溯,“浙农码”赋码所有省名优“土特产”百品榜产品;
——“土特产”品牌全覆盖,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标识与“浙农码”深度融合,“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品牌体系基本建成,“浙农码”土特产品牌数字化管理机制覆盖全省,建成单条产值超十亿元、超百亿元的乡村“土特产”全产业链分别达到150条和20条。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提升生产主体赋码用码。
1.推进主体赋码应赋尽赋。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生产者为重点,以“浙农优品”“浙农牧”“浙农渔”等应用为基础,摸清赋码主体基本底数,查找盲区短板,全面统一“浙农码”主体赋码规则,规范数据采集。通过线上协助主体备案、实地指导主体操作,帮助未赋码规模生产主体尽快赋码,快速解决推进过程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实现应赋尽赋。到2027年,“浙农码”赋码用码总量超16亿次。
2.推动主体数据码上汇集。统筹“数字+机械+设施”建设,以数字农业工厂、未来农场为重点,集成推广温湿度物联感知、病虫害自动监测、肥水智能管控、质量闭环追溯等新技术新装备,支持主体围绕农业生产、管理、服务开展全链条设施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强化生产档案记录和质量追溯管理,2027年全省建成数字农业工厂1000个以上,加快全链条生产数据向“浙农码”归集。
3.培育壮大亮码龙头。引导一批产业链条长、行业影响力大的龙头主体,以强化全程质量控制、提升全链条品牌价值为导向,探索“浙农码”与承诺证、企业品牌、区域公用品牌等标识“多码合一”机制。以“一个主体、一个方案、一个团队”培育模式,分主体拟制基于“浙农码”的“多码合一”实施方案,加大政策和技术支撑力度。到2027年,全省建成100家全产业链“亮码”主体,通过示范引领,提升“浙农码”标识在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流通领域的覆盖率。
(二)全面推进农产品规范赋码上市。
1.统一“浙农码”承诺证开具。推动《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规范》团体标准,迭代升级为省级地方标准,强化“浙农优品”与外部系统的数据交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数字化溯源监管,推进“浙农码”承诺证要素、样式统一,督促主体规范化开具农产品“浙农码”承诺证。
2.分层推进农产品赋码上市。建立完善省市县分层推进机制。省级聚焦动态修订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推进以“浙农码”承诺证为载体的数字化追溯管理,强化重点品种全链条质量安全管控能力。设区市要强化跨区域统筹,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选择特色粮经作物、特色畜产品和特色水产品,培育建设数字化追溯生产基地,指导基地落实上市农产品开具“浙农码”承诺证,确保应开尽开。到2027年,重点主体生产经营的3大品类20种重点品种农产品实现全链条数字化追溯,“浙农码”赋码所有省名优“土特产”百品榜产品。
3.全面优化农产品赋码服务。充分发挥县级检测机构和乡镇服务机构作用,支持有条件的涉农乡镇和村级组织,为生产主体提供农产品快检和“浙农码”承诺证开具服务。指导产地收购主体在收购农产品时收取并保存“浙农码”承诺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按规定开具“浙农码”承诺证。优化“浙农码”承诺证数字化填报内容,简化开具流程,因地制宜推进预制码、喷码等多种形式,开放打印端口,切实降低“浙农码”用码成本。
(三)创新建设“土特产”品牌数字化管理体系。
1.建设“土特产”集成管理模块。围绕浙江省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集成全省“土特产”产业信息、区域公用品牌信息、品牌授权主体信息,绘制全省“土特产”产业地图。分层次开发“土特产”品牌、品牌授权主体、特色产品3类“浙农码”数字名片,实现数字名片与“浙农码”承诺证紧密关联,推进“土特产”品牌认定、生产主体准入和农产品上市销售全链衔接,赋能“土特产”优质优价机制形成。
2.数字赋能品牌管理机制。结合区域公用品牌管理、绿色农产品认定等工作,建立主体名录动态更新机制,严格生产主体准入,严把赋码“土特产”质量关。对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必要信息缺失、内容不准确等情况的主体进行督促整改。探索依托“浙农码”对“土特产”品牌产品产供销情况开展链路式追溯,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提升“土特产”品牌授权运营数字化监管能力,协同推进品牌维权行动。到2027年,所有“土特产”产区全面建立“浙农码”品牌数字化管理机制,建成单条产值超十亿元、超百亿元的乡村“土特产”全产业链分别达到150条和20条。
3.挖掘“浙农码”数据价值。探索依托“浙农码”推进“土特产”销售线上线下融合,提升订单转化率、复购率。健全销售终端信息回流机制,助力生产主体细分消费市场,依据时令变化、展会主题、产品类别等组织差异化营销。充分运用数据收集和分析技术,汇聚“浙农码”土特产领域高质量数据集,聚焦“土特产”可追溯性供应链建设与精准营销,打造数据产品。
(四)提能升级“浙农码”数字平台。
1.完善“浙农码”赋码数据库。持续深化“浙江乡村大脑”主体库建设,强化“浙农码”赋码应用与“浙江乡村大脑”数据仓的联结共享,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数据、农产品生产过程数据的源头治理,推动数据整合,形成“土特产”信息图谱。依托“浙农码”数字平台,建设贯通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浙农码”赋码信息、承诺证信息的中台系统,支撑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产品“多码合一”建设。优化数据中台管理功能,统一录入端口,实现系统自动同步与共享信息,避免重复填报。
2.完善“浙农码”数据归集管理。以“浙农优品”“浙农牧”“浙农渔”等3个应用为基础,推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快检数据向“浙农优品”全量归集,强化各系统与“浙农码”总仓对接。优化“浙农优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模块,积极推进企业自建系统相关数据在“浙农码”上展示,加强对数据的科学分析,开发风险监测预警智能模型,全面提高风险预警防范水平。
(五)多元营造赋码用码环境。
1.完善信用评价。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评价体系,依据《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将生产过程记录、农产品检测、“浙农码”承诺证开具等工作纳入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评价档案,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开展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高的生产主体适当降低抽检比例和巡查检查频次,可以在资金奖补、项目申报、产品认证、企业认定、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2.强化宣传推介。将“浙农码”作为浙江“土特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品牌建设的重要标识,支持各地积极依托大型商超、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贸市场等设立“浙农码”赋码产品专区,选取“浙农码”赋码“土特产”进入专区销售。加强对“浙农码”亮码主体的品牌宣传,推荐赋码产品参加浙江农业博览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等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评优评奖、媒体宣传,每年打造10个以上浙农码“土特产”金名片产品。
3.加大政策扶持。加强政策集成,统筹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等项目资金,支持主体开展生产基地数字化改造,积极推广“浙农码”承诺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各地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对推进“多码合一”的全链条龙头主体,予以多元化政策扶持,深度激发其在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创新活力与发展动力。
三、组织实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确定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当地特色,因地制宜制定具有高度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工作,确保工作目标逐项落地、落实、落细。要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及时梳理工作推进状况和取得成果,推广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进展缓慢或落实不到位的地区,通过专题会议、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解决问题,推动相关工作加速推进。要建立严谨的数据采集与管控标准,保障录入的“土特产”信息真实可靠,农产品溯源信息精确无误。要加快检测、追溯、认证和信用体系建设,提升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全过程质量管控能力。
附件: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1 | 以规模以上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重点,摸排“土特产”主体赋码情况。 | 2—4月 |
2 | 聚焦省名优“土特产”百品榜,收集产业概况、产品特色、荣誉奖励、生产主体等信息。 | 2—4月 |
3 | 各设区市依托“浙农码”,选择1—2种“土特产”推广应用“浙农码”数字名片,开展区域公用品牌授权运营、原产地保护等数字化监管。 | 2—10月 |
4 | 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快检数据全量归集到“浙农优品”应用。 | 贯穿全年 |
5 | 各设区市累计完成200家左右农业主体数字化改造。 | 贯穿全年 |
6 | 围绕重点品种农产品,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使用“浙农”系列应用,规范开具“浙农码”承诺证。 | 贯穿全年 |
7 | 为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提供农产品快速检测和“浙农码”承诺证开具服务。 | 贯穿全年 |
8 | 鼓励主体通过公众号、宣传册、个人名片、农产品包装等载体进行全面亮码。 | 贯穿全年 |
9 | 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浙农码”承诺证查验工作。 | 贯穿全年 |
10 | 依托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等,拓展赋码“土特产”销售渠道。 | 贯穿全年 |
11 | 引导“浙农码”赋码亮码主体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渔港经济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创园等产业平台建设。 | 贯穿全年 |
12 |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 11—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