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306/2025-00199 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生成日期:2025-07-21
文件编号:浙农科发〔2025〕12号 统一编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农艺师学院在职研修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2025-07-24 15:17:13

信息来源: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5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深化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搭建青年入乡创业发展平台,打造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爱乡村的农村经济管理拔尖人才队伍,浙江农艺师学院继续面向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实施农业经济管理研修生培养项目。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做好身份审核、报名推荐等相关工作,具体事项见招生简章(附件)。

附件:2025年浙江农艺师学院在职研修生招生简章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2025年浙江农艺师学院在职研修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25年计划招收农业经济管理在职研修生100人。

二、招生对象

全省各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负责人与技术骨干;农业“两区”基地负责人;农创客等。同时需满足以下学历和年龄条件:

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学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同等学历,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大专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高中(中专)学历,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对于创业业绩突出的经营管理人员,经县(市、区)推荐,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要求。

部级“头雁”班的学员、浙江农艺师学院在职研修生班的学员和浙江茶业学院在职研修生班的学员,不得报考本次在职研修生。

三、教学设置

(一)教学内容。实行专业化分类培养,重点是应用性与实践性课程,主要设置农业供给侧改革、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加工与物流管理、农业智慧生产与信息管理、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农业政策法律、职业素质教育、科技论文写作等必修课程和现代农业经济、企业经营管理等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特色课程。

(二)教学方式。采取集中教学、现场教学、导师辅导、实训实操等创新教学方式,学员专业技能和结业论文由“专业导师+创业导师”双导师联合培养完成,推行“专业学习教育+生产实践实训+技术研发创新”一体化培养新模式。

(三)学制安排。学制为2年,共4个学期,实行学分制,集中教学时间60天以上。

四、培养效用

学员完成规定学分与结业鉴定后,颁发浙江农艺师学院在职研修生结业证书,在惠农政策支持、人才认定培育、论文推荐发表、科技示范项目等方面予以跟踪服务和优先赋能。鼓励和帮助学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获取相应专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培养经费

培养经费由政府补助为主、学员适当承担。学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等由省财政予以补助,学员往返交通费等费用由学员自理。

六、报名选拔 

由浙江农艺师学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招生考试、专家面试等工作,综合专家面试、创业业绩等成绩择优选拔入学。

(一)网上报名。考生于7月31日前登录浙江农艺师学院官方网站(https://zjnysxy.zaas.ac.cn,或关注“浙江农艺师学院”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掌上学院”-“培训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初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于8月10日前登录招考系统对报名学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浙江农艺师学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8月11日—8月17日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考试资格确认,依据创业业绩分按1:1.5的入围比例选拔入学,并通知入围考生。

(四)面试。入围考生于8月24日(星期日)携带身份证到浙江农艺师学院进行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并参加专家面试。

(五)选拔入学。根据考生的创业业绩与专家面试结果择优选拔入学,选拔工作于8月下旬完成并寄送正式入学通知书。8月下旬入学学员办理正式入学手续,9月下旬开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农业科学院(浙江农艺师学院)武雪会、陈智,电话:0571-86955269、86722050,18368169870、18357158681,地址:杭州市德胜中路298号浙江省农科院办公新区3号楼521室,邮编:310021。

附:浙江农艺师学院在职研修生资格初审表附:浙江农艺师学院在职研修生资格初审表.wps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