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05-11 17:05:20

信息来源: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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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6月10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及联系方式邮寄至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联系人:蔡煜铧,联系电话:0571-86757821),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aiyuhua28@qq.com。

浙江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征求意见稿).wps

起草说明.docx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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