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306/2024-00100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省农业农村厅 | 生成日期: | 2024-02-22 |
文件编号: | 浙委发〔2024〕1号 | 统一编号: |
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关于坚持和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2024年工作要点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扛起“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使命担当,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必须充分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推进机制,创造性开展工作,引领性先行探索,推动浙江“三农”工作全面过硬、全域提升、全程领跑。
做好2024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以三个“一号工程”为总牵引,以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主抓手,确保粮食安全根基全方位夯实、确保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推动乡村“土、特、产”先行发展、乡村建设先行示范、文明善治先行探索、城乡融合先行突破,强化科技创新、改革开放、要素保障、数字赋能等关键支撑,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全力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浙江样板。
一、确保粮食安全根基全方位夯实
(一)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化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扩种水稻油菜、稳定小麦、发展大豆玉米等特色旱粮,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稳定在1520万亩、124亿斤以上。坚持“谁种粮、谁受益”导向,优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机制。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完全成本保险政策覆盖水稻、小麦等主粮作物。粮食产业“五优联动”实施规模80万亩。完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二)加快提升重要农产品保供能力。深化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建设浙系畜禽产业集聚区15个,能繁母猪保有量58.5万头以上,增加优质牛羊肉、禽肉、蛋奶等产品供给。加强保障性蔬菜基地建设,蔬菜种植面积和产量分别稳定在980万亩、1950万吨以上。实施耕海牧渔丰收行动,水产品产量600万吨以上。开发森林食品,发展“千村万元”林下经济6万亩以上。健全农产品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分类分品种加强调控和应急保障。实施重点农产品数字化追溯管理。推广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鼓励地方开发特色农业保险。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行为,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制定耕地占补平衡改革政策,坚持以补定占,严控占用、严格补充、严守总量,打通“耕地—占补—恢复—整治—套合—入库—利用”全链条。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深化“多田套合”耕地综合整治,新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19万亩,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78万亩。实施健康土壤行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完成现代化改造大中型灌区35万亩,农田水利灌溉工程更新升级1500座。
(四)着力破解“谁来种地”问题。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深入实施家庭农场培育提升计划,全省家庭农场稳定在10万家以上,新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1000家。实施新一轮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行动,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规范提升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600家。深化农业龙头企业倍增计划,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50家。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以农合联为纽带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新建成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100个、实现全省域覆盖。
二、确保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
(五)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深化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模式,打造“一县一特色”农民培训促富品牌,培训高素质农民7万人次。鼓励农民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建成“共富工坊”1万家,加快实现农民家门口就业。健全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就业增收挂钩机制。支持农民多渠道自主创业,推进返乡入乡合作创业。支持建设农创客孵化园,新培育农创客2万名。推行“创客团队+基地农户”培训帮带、创业抱团模式,建立乡村运营团队信息库和评价体系。
(六)推动乡村经营增效。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3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95%以上。推动2200家强村公司规范提升,促进多元稳健经营、理性投资开发。统筹配置片区内农村集体资金、土地、项目等要素,深化党建联建机制,支持组建乡村振兴联合体。推行“飞地”抱团模式,支持山区县村级集体经济以抱团形式在经济强县优势地段参与优质项目开发建设。实施千名乡村CEO培养计划,壮大乡村运营师队伍,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运营团队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运营前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村庄经营模式。
(七)增加农民财产权益。探索区域土地流转价格协调机制,保障农民土地流转租金收益,土地流转率稳定在60%以上。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激活资源资产,新增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2.5万宗。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整省试点,完善产权价格形成机制。
(八)强化增收兜底保障。完善低收入农户动态防返贫监测机制,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达到1.32万元。健全医保防返贫兜底保障机制,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实现全覆盖。对低收入农户子女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全覆盖落实“雨露计划”补助。健全农村救助对象、空巢老人、留守妇女等群体关爱机制,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进“残疾人之家”乡镇全覆盖。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万个,优先保障农村半劳动力、弱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就业。鼓励发展庭院经济,支持低收入农户“一户一业”发展小型特色种养业。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建立健全乡村干部帮带制。深化山海协作工程和新型帮共体建设,拓展帮扶范围到海岛县。实施同心共富工程,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千侨帮千村、“三名”结对等活动。支持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乡村“土、特、产”先行发展
(九)挖掘开发乡土资源。开展摸底调查,梳理乡土资源名录,绘制乡村特色产业地图。汇集种养、加工、流通、科技、服务、政策等资源要素,编制地方特色产业图谱。挖掘乡村历史经典资源,遴选茶叶、丝绸、黄酒、中药等一批经典产业,推进跨界融合、主体培育、人才支撑、交流合作、宣传推广、保护传承。拓展乡村多元化价值,开发山水、文化、生态等资源,实施乡村旅游“五创”行动,加快创意农业试点县建设,休闲农业总产值增长10%以上。
(十)打造乡村特色产品。做强名优茶叶、精品水果、特色蔬菜、林特产品、优质蚕桑、珍品菌菇、道地药材、花卉苗木、生态畜牧、健康水产等十大农业经典特色产品,新认定省级名优农特产品100个、绿色食品400个。做深建德草莓、桐乡槜李、仙居杨梅、雁荡毛峰、安吉白茶、大佛龙井、余姚榨菜、金华两头乌猪、缙云麻鸭、嵊泗贻贝等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154个。做优特色小吃、农家乡宿、风情小岛、传统工艺、社会服务、文化创意、养生养老、电商直播、农事节气、民俗节庆等十大乡村新业态产品,擦亮“味美浙江·百县千碗”品牌,加快“妈妈的味道”百城百店建设,新认定等级农家乐100家,新建金3A级景区村庄30个,新建省级非遗工坊80家,支持打造“衢州保姆”“云和师傅”等特色品牌。做强“浙字号”“乡字号”品牌,新增“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企业20家。
(十一)壮大乡村优势产业。统筹推进农业领域“腾笼换鸟”“空间换地”“机器换人”“电商换市”,培育名企、名品、名家,把农业建设成为大产业。建设高能级乡村产业平台,新培育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4个,新建国家级渔港经济区2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0家。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机械化率分别达到55%、71%和56%。培育“中央厨房+冷链配送+门店”“健康数据+营养配餐+私人订制”等新型加工业态,新建省级农产品加工基地20个、产地冷链集配中心20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400个。深化“百链千亿”行动,建成100条单条产值超十亿元、10条单条产值超百亿元的全产业链,建设一批全产业链典型县。
四、推动诗画江南乡村建设先行示范
(十二)强化乡村规划引领。统筹编制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以农村为腹地的城乡融合发展空间体系。完善“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乡村设计+农房设计”联动机制,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深化首席设计师、驻镇(村)规划师等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乡镇建设指导员和乡村建设员制度。
(十三)加强村庄风貌管控。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跨行政区域协管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5%、92%。制定农房改造、管线序化、村道提升指导意见、建设导引、评价办法,推进10万栋农房宜居改造、1000个行政村电力通信等管线序化、2000个行政村村内道路提升。实施村庄有机更新,推进微改造、精提升,不搞大拆大建。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实施保护利用项目244个。深化老屋复兴计划,修缮改造和活化利用传统民居1000栋。建设“一村万树”村200个。
(十四)迭代升级美丽田园。深化美丽田园建设,一体推进生产清洁、环境整洁、抛荒整治、综合利用。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监督指导等试点,新增生态低碳农场250家、省级绿色防控基地100个。深化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建设行动,提标渔业养殖尾水处理,30亩以上规模养殖场生态化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割、收、运、储、用、管”全链条管控机制,新(改、扩)建年处理能力2000吨以上秸秆利用企业50家,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30%。实施抛荒耕地和冬闲田综合整治利用攻坚行动,扩大冬种粮食和油菜播种面积,完成抛荒耕地整治10万亩以上。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八大流域禁渔期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十五)提高乡村生活品质。重塑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分类打造、全面推进浙派民居建设,建设彰显浙派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示范村100个。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改造提升单村水站2000座,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95%以上。适度超前布局农村电网,新建农村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1万个、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村1000个。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83%以上。构建广覆盖的老年助餐网络,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超3000万人次。开展“百市联千村、千摊销万品”活动,建设星级文明规范市场200家。
(十六)深化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深化和美乡村“五美联创”,协同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未来乡村、未来社区建设,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推进和美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带状型发展,点线面推进和美乡村全域建设,新建和美乡村示范县10个、示范带22条、示范乡镇100个、示范村200个、示范庭院30万户。深化和美乡村达标建设,新建成达标村4000个,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40%。打造城乡风貌样板区80个。
五、推动乡村文明善治先行探索
(十七)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制度。推广运用民主恳谈会、圆桌议事会、邻里议事厅等农村民主协商模式,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总结推广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经验。指导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强化村规民约自治性和约束性。持续开展农村社区分类评估工作。
(十八)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丰富民主法治村建设内涵,培育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0个。深入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大力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深化“枫桥式”基层站(庭、所)建设,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传承践行新时代“后陈经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在乡村振兴领域开展“三清一促”专项治理,落实对村巡察“1+4”制度,强化提级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管制度。推动制定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
(十九)创新乡村德治实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浙江有礼”省域文明新实践,推进移风易俗,推行道德积分、有礼评分等有效做法,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持续开展千村万户亮家风活动,深化家事纠纷化解“一类事”综合服务试点。深入实施文化基因激活工程,新建乡村博物馆180个。加快人文乡村建设,培育艺术乡建特色村30个、文化共富村200个。实施“精神家园”夯基提效工程,开展群众性礼堂活动20万场次,新增五星级文化礼堂100家。开展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乡村文化系列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持续擦亮“村歌”“村晚”“村礼”等乡村文化品牌,广泛开展“村运”“村BA”“村超”、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等赛事活动,组建村(社区)健身队伍1万支。实施文化特派员制度。
(二十)提高乡村智治水平。深化党建统领网格智治,迭代提升“141”基层治理体系,完善“线上线下实时联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数字化治理机制。打造“基层智治”综合应用,推广村级“线上村民说事”“智慧印章”“财务票据电子化”等模式。推进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事项与“浙农码”关联,实现“一村(社)一码”“一户一码”。推进乡村数智服务普惠共享,建设乡村数智生活馆400个以上。
六、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先行突破
(二十一)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县城产业平台集聚能力,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工业增加值占县域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8%。推动有条件的产业平台建设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以及省级高能级平台。加快特色小镇迭代升级,启动培育若干个国际一流小镇、一批全国一流小镇建设。实施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行动计划。推动山区县特色生态产业平台提档升级。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形成高中低搭配、县乡村联动、衔接互补的县域商业网点布局。构建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网络,建设城乡放心农贸市场300家。
(二十二)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增强县城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持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向村覆盖、向户延伸。健全公路网,推进县城市政道路与干线公路高效衔接,促进县乡村道路联通畅通,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0%。更新管线网,加快县城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等老旧管线更新改造。畅通物流网,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新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50条,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率达到70%。升级通信网,加大对偏远区域5G等数字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实现城乡同网同速。
(二十三)提升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增强县城公共服务承载能力,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全民覆盖、城乡一体、均衡可及。推进“幼有善育”,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构建城乡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推进“学有优教”,深化“县中崛起”工程,推进22个县(市、区)全域教共体(集团化)办学试点。推进“劳有所得”,做好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工作。推进“病有良医”,加快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计划,实行全省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推进“老有康养”,深化老有康养集成改革,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全面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康养联合体镇街覆盖率达到70%。推进“住有宜居”,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弱有众扶”,建立城乡覆盖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参保人数2000万人。支持舟山等地开展全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
(二十四)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一体治理。增强县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加快打造蓝绿生态空间。实施新一轮全省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新增城乡亲水节点600个,完成农村水系整治2000公里,建设生态共富小流域25条。健全城乡小微水体水质维护长效机制。协同推进“无废城市”“无废乡村”建设,危险废物填埋比控制在10%以内,病死动物、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深化全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争创“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国家试点。深化林长制,深入实施科学绿化行动,全年造林绿化40万亩以上。
(二十五)畅通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深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比重提高0.8个百分点。推广云和“小县大城”模式,实施异地搬迁2.3万人。深化“两进两回”,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完善城乡人才合作交流机制。加强高等教育新农学科建设。创新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模式,推进800亿元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专项融资。健全“政银险担基”一体化乡村振兴投入体系,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七、强化优先发展基础性支撑
(二十六)强化科技创新。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深入开展“尖兵”“领雁”和“三农九方”农业产业技术创新等项目,实施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8项。加快建设水稻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湘湖实验室等科创平台,提升创意农业重点实验室,新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5家以上、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6家以上。健全种质资源保护机制,开展第二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建成省级及以上特色种质资源库(圃、场)59个,育成推广农业新品种100个。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省市县联动选派科技特派员5000人次,新建科技小院40个。加快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打造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100个,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2.5%。实施国家农机研制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18个。实施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培育行动,加快建设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等平台,打造“浙江制造”小型农机标志性品牌。开展首台(套)产品工程化攻关和推广应用。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探索优机优补机制。
(二十七)强化改革开放。持续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实施农村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深化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一件事+明白纸”集成改革,推行涉农信用审批“快易办”服务,省本级事项电子签章覆盖率达到100%、承诺办理时限压缩率达到85%。实施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强化规范管理行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深入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加快农业标准地改革,新建农业标准地50万亩。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草碳汇试点建设和林苗一体化改革试点建设。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化农业农村统计现代化改革。提能升级乡村“地瓜经济”,发展农业总部经济。支持农业企业赴境外拓业务促外贸,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1500亿元以上、其中出口400亿元以上。加强“一带一路”农业文明传承发展交流合作。
(二十八)强化要素保障。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投入统计调度、重点政策迭代优化等三项机制,省级财政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占比8%以上。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2000亿元以上。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双招双引”,分层分类完善重大项目库。落实农业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规范乡村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口径。各地原则上安排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建设用地。每年随机抽取1%的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和1%的村级集体经济进行监督评价。
(二十九)强化数字赋能。加快建设数字乡村引领区,推动数字技术全方位赋能乡村振兴。构建“浙江乡村大脑+浙农应用+浙农码”数字乡村架构,迭代浙农经管、浙农牧、浙农优品、浙渔安、浙农帮扶等数字应用,深化惠农直通车建设,“浙农码”日均赋码用码量超50万次。推进智慧农业“百千”工程,新认定数字农业工厂(基地)120家、未来农场12家。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越洋、“数商兴农”工程,实施村播计划,办好“网上农博”。推动数字支付向农村地区延伸,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站规范化发展。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各级党委农办建设。要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开展基层党建争先攀高行动,扎实推进“百县争创、千乡晋位、万村过硬”,开展乡镇党政正职全覆盖培训和农村党员进党校集中轮训。要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入实施防汛防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健全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深化涉海涉渔安全生产系统治理。要优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按规定开展乡村振兴褒扬激励。要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维护好农民群众根本利益,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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